【首策原创】什么?女方要求在房本上写名,必须写!--女方对夫妻共同财产享有共同记名权
根据民法典关于夫妻共同财产的相关规定,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原则上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。而在司法实践中,登记在一方名下的财产性质如何认定,往往是离婚诉讼中双方的争议焦点,也是法院在夫妻共同财产认定上的难点。此时,只能结合财产来源、取得时间以及是否发生赠与等个案情形予以综合考量认定。
新修订的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》于2023年1月1日起施行,在财产权利方面,《妇女权益保障法》对于男女平权作出进一步规定,增加了女方对夫妻共同财产享有要求记载其姓名等权利。
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》第六十六条规定,妇女对夫妻共同财产享有与其配偶平等的占有、使用、收益和处分的权利,不受双方收入状况等情形的影响。对夫妻共同所有的不动产以及可以联名登记的动产,女方有权要求在权属证书上记载其姓名;认为记载的权利人、标的物、权利比例等事项有错误的,有权依法申请更正登记或者异议登记,有关机构应当按照其申请依法办理相应登记手续。
上述条款新增内容,明确了女方对夫妻共同财产享有共同记名权,为女方确认并明示夫妻共同财产提供了明确法律依据,也为离婚纠纷中共同财产范围的确定打下基础,更好的保护了婚姻中女性的财产权利。
根据民法典关于夫妻共同财产的相关规定,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原则上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。而在司法实践中,登记在一方名下的财产性质如何认定,往往是离婚诉讼中双方的争议焦点,也是法院在夫妻共同财产认定上的难点。此时,只能结合财产来源、取得时间以及是否发生赠与等个案情形予以综合考量认定。
新修订的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》于2023年1月1日起施行,在财产权利方面,《妇女权益保障法》对于男女平权作出进一步规定,增加了女方对夫妻共同财产享有要求记载其姓名等权利。
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》第六十六条规定,妇女对夫妻共同财产享有与其配偶平等的占有、使用、收益和处分的权利,不受双方收入状况等情形的影响。对夫妻共同所有的不动产以及可以联名登记的动产,女方有权要求在权属证书上记载其姓名;认为记载的权利人、标的物、权利比例等事项有错误的,有权依法申请更正登记或者异议登记,有关机构应当按照其申请依法办理相应登记手续。
上述条款新增内容,明确了女方对夫妻共同财产享有共同记名权,为女方确认并明示夫妻共同财产提供了明确法律依据,也为离婚纠纷中共同财产范围的确定打下基础,更好的保护了婚姻中女性的财产权利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