首策普法小课堂:民法典继承篇——哪些财产不得继承
作者:小编 发布时间:2023-03-27点击:
遗产是自然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。依照法律规定或性质不得继承的遗产,不得继承。那么哪些财产不能作为遗产继承呢?
在上一期继承篇普法小课堂中,我们提到了无上盖房屋的农村宅基地不得继承。除此之外,以下4种财产也不能作为遗产继承。
1、自然资源利用权。如探矿权、捕捞权、养殖权等,只能由特定资格的人享有,不得随意转让,也不能作为遗产继承。
2、指定受益人的保险金。即便由被继承人生前交纳保险费,但该保险金专属于受益人,不能作为被继承人的遗产。
3、与被继承人人身有关的专属债权。比如抚养费请求权、赡养费请求权、被继承人的人身损害赔偿请求权等。一旦被继承人死亡,其享有的上述权利即丧失。但被继承人生前已经取得的赡养费、抚养费、赔偿金等如有剩余款项,该款项可作为遗产继承。
4、因被继承人死亡发放的抚恤金、赔偿金。本身就是对于死者近亲属的赔偿、抚恤,不属于遗产。
孙赛男,河南首策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、合伙人、首策律所婚姻家庭业务团队负责人。首策婚姻家庭团队业务领域涉及婚前婚后财产处理、离婚财产分割、子女抚养、赡养、继承等诸多方面。业务团队成员由诸多资深律师及青年精英律师组成,以构建和谐家庭、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为指导思想,促使婚姻家庭纠纷通过合法途径解决!咨询电话15617956770(同微信)
作者:孙赛男
审核:吴晔方